5个典型案例,解读这项清单的第六项内容!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2018-08-08 19:45

安全事故一旦发生

往往会伴随着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不过,要是意外情况发生时

身边人员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

迅速及时组织抢救

那么就能最大限度降低伤亡和损失

这也是小编今天要用5个案例

来跟大家解读的

“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

为加深大家对《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认识和理解,“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结合其中的详细内容和对应的典型案例,通过推文分期向大家一一展示,希望通过案例中的违规事项和法律后果,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入心入脑”,真正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该清单中的第六项内容

就是下面要说的

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

1.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或者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演练。

【案例1】

2017年2月7日,福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霖美容养生会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违法行为,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案例2】

2016年11月22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大家具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违法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该公司被处以6万元罚款。

2.根据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案例3】

2017年2月7日,福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枫木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且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联系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可能对周边单位和人员造成损害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疏散。

【案例4】

2016年4月9日2时36分许,违法行为人曹某军值班期间,深圳市某庭国商购物广场B1层影院大堂南面工作台发生火情,曹某军负有报告职责却不及时报告,由公安机关对曹某军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

【案例5】

2017年5月11日,位于福田区绒花路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

深圳市某政总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工程,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依法履行对分包单位统一管理、协调的职责,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组织发现并消除土方开挖作业事故隐患,对地铁集团停工通知落实不到位,未做好停工期间的现场防护,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对该公司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共6项29条

至此,典型案例解读各项内容的推文

现已全部推出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有助于帮助大家快速了解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如果你想了解该项规定的全文详细内容,可关注“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底部菜单栏【服务互动】-【落实主体责任】开始学习并在线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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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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