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及时防范化解洪涝灾害等风险,防止返贫致贫
央视新闻
2020-07-01 07:52

6月30日,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防范化解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部署。

一、对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返贫致贫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摸清洪涝地质灾害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影响,对可能发生返贫致贫的,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全面排查基础设施隐患,加快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扶贫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的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帮助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补耕补种作物,发展“短平快”种养项目,帮助开展农业保险理赔,把灾害对贫困群众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适当安排新的岗位促进就近就业,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贫困群众收入骤减。

二、对“回流”的贫困劳动力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防止因灾、因疫等造成返乡“回流”。对已“回流”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鼓励再次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对暂时不能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其就近就地就业,或帮助发展生产,防止收入大幅减少。

三、对出现扶贫产品“卖难”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随着下半年扶贫产品陆续进入丰产期,受疫情影响,扶贫产品“卖难”压力将持续加大。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大力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提前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扶贫产品滞销和“卖难”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帮助解决,确保贫困群众实现丰产增收。

四、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坚决落实“禁食禁养”野生动物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疏导,积极稳妥推进转产扶持工作。对贫困户和边缘户转产的,要一户一策精准扶持,确保平稳转产,不因收入大幅减少返贫致贫。

五、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各地实施办法,要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易发生返贫致贫的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因疫、因病、因残等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录入监测系统,采取针对性措施帮扶。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筛查预警工作,及时发现返贫致贫人口并纳入帮扶。落实好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综合保障政策,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编辑 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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