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青年在深汕合作区救人遇难,关键证人找到了
读特记者 罗世伟
2020-07-01 08:45

6月26日,浙江台州1998年出生的小伙翁佳浩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海滩因救人溺水遇难,却因缺少目击者作证面临无法申报“见义勇为”问题。7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简称“深汕公安分局”)了解到事件最新进展,目前已找到同为救人者的关键证人,并初步判定逝者为救人遇难,深汕合作区已同步启动为逝者及涉事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

事发后,深汕合作区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搜救。在此期间,为深入调查逝者溺水原因,深汕合作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下设善后处置、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等小组,持续跟进各项工作。

几天来,公安部门始终没有找到逝者救人遇难的有力佐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广东省东莞市找到了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关键性目击者香某,同时发现,香某不仅是现场目击者,也同样是救人者。

据香某表示,事发时其在现场游泳,向沙滩外游出十多米的时候,听到在距离其十几米的海面上有小男孩呼救“叔叔,救我”。当时他套着救生圈立刻游过去救人,游到小孩附近,就伸出左脚让小孩抓住,之后拖着小孩奋力游回岸边,整个过程约七八分钟。上岸后被救的小孩说,那里还有一个叔叔,请他帮忙去把那个叔叔把他救上来。香某得知后马上转身去海里救人,游出去十多米在海面上什么都没有看到,之后只好调头游回岸边。当时受到惊吓、全身发抖的小男孩对他说:“刚刚有个叔叔救他,突然间不见了。”此后,现场有人报警。

截至记者发稿前,深汕合作区工作专班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组已启动相关资料的汇总工作,并将尽快为逝者及香某向上级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同时,深汕公安分局将通过继续走访百安村民、发动村委和群众、寻找当日被救男童及家属等渠道,全面核实事发情况,告慰逝者、宽慰其家属。与此同时,深汕合作区正同步持续跟进善后工作,让逝者尽早安息。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罗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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