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疯传龙岗锦绣花园小孩“被拐”!警方回应:纯属谣言!切莫转发
深法宣
2019-02-12 16:53

春节假期后的第一天,深圳不少市民群众都投入到了工作岗位当中,希望新年能有一个“开门红”。然而,“宁继春”和他的女儿却趁着上班族们忙于动员开展新年工作之际,一举攻占了龙岗市民的朋友圈。

朋友圈疯传宁继春女儿被拐消息。

孩子被拐?短短四个字,牵动了不少年轻父母的心,并纷纷“爱心转发”。不过,也有一些理智的网友质疑该信息的真实性,并向警方求证:

位于横岗红棉路与康乐路交汇处的龙岗锦绣花园小区附近,真的发生了儿童被拐卖案件吗?

小编今日从“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到,龙岗警方通过多方调查证实:朋友圈中传播的“锦绣花园丢小孩”实为谣言!

据悉,警方收到网友提供的信息后,首先拨打了寻人启事中所留的电话号码。结果显示,该电话号码归属地为沈阳,且电话已经关机。为了更进一步核实帖子中的信息,警方又向龙岗公安分局接警中心进行了查询:龙岗区近期并未接到此类警情。随后,龙岗警方通过多方调查证实:朋友圈中传播的“锦绣花园丢小孩”纯属谣言!且该谣言信息最早发布于10时11分,至龙岗警方对该消息进行辟谣时,全国网民已转发数万条!

一条未经证实的消息,在几小时内便攻占了全国数万个网民的朋友圈,实属令人震惊!但更为震惊的是,这已经不是“宁继春”第一次攻陷朋友圈!早在2015年,“宁继春”就曾出来兴风作浪,且当年就被辟谣,但随后每隔一段时间,“宁继春”就转移战场,从南到北,从汕尾到唐山,所到之处无不是一片无脑转发。

历年来辟谣新闻。

深圳警方表示,这些消息的始作俑者大多是为了吸引眼球或“吸粉”,更甚者可能是为了骗好心人拨打预留电话以实施诈骗。除了使人遭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还会因为广大市民出于同情心和善意的转发,造成虚假信息泛滥,一定程度上引起社会恐慌。

警方提醒那些散播各种谣言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不久前,龙岗警方就曾对一名散播“龙岗有人当街抢小孩”谣言的当事人黄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为了避免更多的市民群众受到蒙蔽,深圳警方也为市民支了几招:

● 绝大多数的虚假信息包含“三大主题”:“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和“疾病养生”。他们通过激起人们的同情、怜悯、焦虑或恐惧,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此类信息喜欢使用夸大的、绝对化的字眼,像“100%”、“第一”等,并配以大量的图片。

此类信息具有重复传播的特点。一条旧信息,隔一段时间,就会被加以修改,重新传播。若真的想要辨明这些信息的真假,最可靠的途径便是拨打110核实。

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学会辨明信息的真假,理性对待,才是市民面对谣言的正确做法。而对于故意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警方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行为人法律责任!

编辑 伍偲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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