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获悉,近日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将联合开展“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12月10日,市委政法委向社会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2018年在深圳发生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代表深圳法治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该评选活动分为推荐提名、专家评选、网络投票、最终评定四个阶段,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9年2月中旬公布。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为推荐提名时间。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主办方将组建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选出20个候选事件,按网络投票40%、评委会意见60%的比重最终推选出“十大法治事件”。
【评选标准】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的改革创新举措,能够代表深圳法治建设成就的标志性事件。
2.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如立法部门公布的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重大改革创新,法治社会建设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
3.被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重大事件或者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等。如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等。
4.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事件。案事件的办理,较好地回应和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期待和需要。
5.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弘扬法治正能量,推动法治示范城市建设进程的其他事件。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