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新建与扩改建道路须100%设置独立自行车道
读特记者 潘未末
2018-05-17 08:04

一两年后,在深圳骑自行车将真正方便起来。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深交〔2018〕15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要求,今后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应100%设置自行车道,而且自行车道原则上尽可能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将通过缩减机动车道或利用机动车闲置空间等多种方式增加自行车道空间,保障自行车路权。

另外,对于当前市民意见较大的自行车道不连贯、自行车乱停放等问题,该方案也提出了明确解决办法。

加强“机非隔离”保障自行车路权

根据方案,深圳将按照“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的总体目标,系统开展全市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整体提升既有自行车道出行品质,打通网络瓶颈,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自行车专用道,促进和提升自行车交通发展。

首先是保障自行车道路权,通过物理隔离、通道专属、渠化交通等多种措施加强机非隔离,塑造更安全骑行环境。

其次,自行车道更连续。构建分片区、分层级自行车通道,保障自行车道成网成片,提供时空连续的自行车通道。

另外,持续完善自行车停放设施,鼓励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设施服务能力,促进自行车停放设施与轨道/公交站点、大型公建区、居住区等的一体化规划建设。

同时,在自行车道建设标准、服务体系上也提出了目标:高标准、高要求提升自行车道的无障碍化和稳静化水平,增强骑行体验感。理顺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

3年新建1000公里,实现自行车道全贯通

深圳过去几年都提出过自行车道建设任务,但都只是一个数字。此次出台的方案,首次明确了自行车道的建设标准,并提出可通过缩减机动车道,为自行车道增加空间。

——加大自行车道设施供给:新建及改扩建道路应100%设置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应尽可能避免与人行道共板设置,通过缩减机动车道或利用机动车闲置空间等多种方式增加自行车道空间,保障自行车路权。至2020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0公里,其中2018年不少于200公里,2019年不少于300公里,2020年不少于500公里。

——打通既有自行车道断头路。以片区综合整治为抓手,充分挖掘次支路网及街区穿越小径空间,提升片区自行车道网络连通性。至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内部既有自行车道网络贯通。

——完善自行车接驳网络。构建以公共交通枢纽为中心的骑行网络。至2020年基本实现轨道站接驳自行车道和停放设施设置全覆盖。

——推进跨区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一到两条跨区自行车专用道的规划建设,编制跨区自行车专用道规划,满足主要交通通道上跨片区自行车通勤和休闲需求,并通过结合风雨连廊的方式,塑造全天候自行车道。

探索立体与智能停放,路口无障碍化改造

为解决自行车增多带来的乱停放问题,方案还就提升自行车配套设施服务水平提出了多条措施。

——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全面完善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其中2018年不少于8000处。

——探索立体停放与智能停放。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骑行流量大的场所,探索采用地上、地下立体多元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自行车智能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以福田华强、南园、车公庙、南山科技园等片区为试点,加快推进首批智能停放设施试点工作,并评估试点效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小区与工商业场所须配建自行车停车设施。在居住区、商业办公区、工业厂房、公共设施等场所内配建自行车停放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既有建筑物配套多样化、高品质的自行车停车设施;新建轨道线路站点实施自行车停车设施100%配建。

——路口无障碍化改造。通过采用车道窄化、改变路面材料等多种物理稳静化措施,实施交叉口及出入口自行车无障碍化改造,完善自行车道沿线照明、排水等设施,完善自行车通道标识系统。以福田福强-保税、罗湖笋岗、宝安西乡等片区试点设置优先等候区域和专用信号灯。研究将路侧绿化带由道路边线调整至机非隔离带,以连续绿篱墙实现不同类型交通完全隔离,实现自行车出行的可持续安全保障和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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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自行车电子标识管理

新出台的方案还着重强化了自行车交通政策引导。

一是编制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系统梳理全市自行车交通发展现状及趋势,明确全市自行车交通总体发展策略、发展指标、实施措施和引导政策。各区应根据全市自行车交通发展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区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

二是统筹制定全市自行车交通设施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各区(新区)应编制区级自行车交通设施实施计划,明确辖区内各街道和重点建设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和工作举措,动态指导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

三是完善自行车交通规划设计指引。明确自行车道功能划分、规划设计标准及路权分配要求,建立自行车停车设施配建制度。

四是研究自行车电子标识管理机制及相关技术要求,探索实施自行车电子标识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五是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政策及标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立法,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服务规范、车辆技术要求等政策及标准出台。

六是研究自行车交通“碳币”交易政策。研究自行车交通出行减碳行为量化核证体系和交易机制,将碳减排量与减免公共服务费用结合(如停车费减免、公交优惠等),调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的积极性。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潘未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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