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观察|广东废了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陈规
深政观察
2021-01-18 21:50

还记得被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的 “证明你妈是你妈”现象么?这种被总理称为“天大的笑话”的“奇葩证明”如今终于要寿终正寝!

小政今日获悉,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内的这些证明以后统统不用开了,要彻底根除“办证难”“跑断腿”的“顽疾”。

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小政了解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所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简单一句话说明,就是办事的时候,如果你对需要证明的信息作出承诺,就不用再开证明了。

实施了告知承诺制以后,哪些证明不用再开了?

根据广东印发的实施方案,以后不用再开的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权利权属证书、符合性证明或者需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等等。

小政发现,这些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方案提出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证明事项,要尽快实行。其他证明事项,也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实行告知承诺制。

小政了解到,不仅仅在广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在我国全面推行,目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在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今后去政府办事不会再为“盖章跑断腿”!

小政从实施方案获悉,广东各有关单位将对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并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各地级以上市通过本市地方性法规或者经济特区法规自行设定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由市有关部门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深圳根据特区法规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哪些未来不用再开具证明,也将在这个期限内对外公布清单。

实施方案提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对办事企业和市民来说,这个告知承诺制将带来极大便利,值得叫好。但对政府来说,却有很多很细的工作要做。比如加强信息的核查,防范因不实承诺引发的风险,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信用监管以及督促检查等等。

小政更加期待的是,通过这个告知承诺制,真正推动政府从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解决好地区、部门和层级之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畅问题,推动数字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编辑 许舜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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