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电动二轮车遮挡号牌?深圳交警:一律按照未备案冲禁令严厉处罚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1-01-14 19:38

自深圳市原特区外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以来,出现了各种花式遮挡号牌的行为,车主企图逃避违法被抓拍。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对于已备案车辆遮挡号牌的,将按照车辆未备案冲禁令严厉处罚。

1月14日上午10时,宝安交警大队新安中队民警在执法时拦下一辆遮挡号牌电动自行车,交警经仔细检查发现该车虽然已上牌,但车牌位置明显用有色胶带粘贴遮挡数字位置。交警进一步核实号牌与车辆信息一致,该驾驶员涉嫌故意遮挡电动车号牌。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现场予以查扣,并现场开具处罚单同时对驾驶员教育警告。


“对于利用口罩、胶带粘贴等明显人为故意遮挡号牌的情况,我们会从严查处。如存在驾驶员确实不知情的情况,会结合现场排查情况酌情考虑或通过具体询问进行判断。在确认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确实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一律参照未备案的标准从严查处。”新安中队民警栗运长介绍。当天上午,交警部门在创业一路翻身路口就查处了4宗电动自行车车主污损或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深圳交警在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上投入大量警力,旨在进一步确保市民安全行驶,上牌备案对于驾驶员本身也是一种保护措施,完善的信息记录有利于交通事故快速侦破,及时找到事故源头和肇事者。交警部门对于遮挡号牌的行为将以无牌冲禁令查扣,查扣后车主需拿相关发票、合格证、身份证、查扣单到违例窗口处以2000元罚款。对于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处理取车,一直不处理的违法信息会与身份信息进行捆绑。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整治查处力度将不断升级,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道路安全无小事,除了认真执行“一戴两不”,严守“三个一律”规定以外,要提升法律意识,故意遮挡电动车号牌、修改号牌、挪用与车辆不符车牌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且是故意逃避监管,违法的主观刻意性强,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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