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 | 政策“热汤”温暖老年父母心
和静钧
2021-11-26 01:0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这是推动老龄工作以来,第一次以清晰的方式界定了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合理的地理空间距离。

按《民法典》的法义,成年子女负有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并应尽照料之责。《刑法》规定了遗弃罪,成年子女若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有可能触犯刑责。从法律层面看,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的问题似乎已经获得解决,剩下的问题就是居家养老,还是社区养老,或养老院养老。

然而,从社会向老龄化转变、总人口增长放缓,以及劳动力人口减少等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上看,将养老问题完全交给法律政策解决,公共政策却隐而不发的做法,已经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曾经有人提议立法规定“常回家看看”,但还是解决不了“空巢老人”的终极困境。对法律究竟在介入私权领域的赡养权责方面能走得多远,往往难以作出清晰的回答。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迅速,各级政府也对老龄工作越来越重视,这些为公共政策在养老及老龄工作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公共政策可以推动在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之间形成“一碗汤”的距离,即成年子女选择居住在能方便照顾老年父母的地方,或同住,或就近居住,能让一碗热汤在送到父母餐桌上时还保持温度。公共政策的作用是激励而不是强迫,这使得老龄工作的工具箱中有了更多的选择并具备了更大的灵活性。

而从具体的政策措施上看,制定两代同堂、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的住房支持政策,从实际共同居住的现实需求上给予公共政策的扶持,效果将变得非常显著。而从公用事业方面,完善能适应成年子女和老迈父母共同生活和就近生活的水电气阶梯价格收费制度,也是明确的鼓励信号。总之,法律权利义务关系是基础,公共政策扶持与鼓励是导向,二者结合,将推动中国特色的养老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和静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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