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职业资格取消了,别焦虑,还有职业技能可晋级
读特评论员 赵强
2019-09-11 07:54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意见鼓励社会组织、市场机构以及企业、院校等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技能评价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众所周知,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近年来职业资格改革的主攻方向。自2013年以来,由人社部牵头组织开展,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随着职业资格改革的深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断完善,今后除了关系到公共利益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将依法依规保留或转入准入类职业资格之外,其他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都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大幅度减少,打破了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了束缚创新创业的繁文缛节,持续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为发展增强了动力。但改革是系统性的,如果某一领域大刀阔斧的改革,没有持续配套的相关改革跟进,就有可能留下空挡,不仅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副作用,甚至还会销蚀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令改革出现反复。职业资格改革的深入,带来的一个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后果就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大幅减少,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职业资格评价已难以满足技能劳动者的需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不仅必要而且迫切。这不仅是技能人员的个人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是生产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如果因为职业资格改革,很多技能劳动者失去了评级、晋升的空间,钻研业务技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然会受到挫伤,不但会直接对生产产生负面作用,也有违职业资格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本意。所以,《意见》在职业资格改革进行到相对成熟的阶段,提出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明确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如一场及时雨,化解了技能劳动者的顾虑,对职业技能改革的无缝衔接,彰显了改革的完整性、彻底性。

如果说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拆除了不少就业创业的门槛,那么,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则是搭建起了劳动者进步的阶梯,都是促进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改革良策。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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