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检察院办理首宗司法救助案件,彰显司法的公正与善意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2021-01-05 21:52

“没想到检察院为我们争取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李某家属在接到救助金时连声道谢。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4日消息,一普通农家因一场车祸陷入困境,深汕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及时发放救助金4万元。这是深汕检察院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宗司法救助案件。

去年4月28日凌晨,李某骑摩托车回家时,被一辆疾驰的小轿车撞飞了出去,不省人事。李某被人送往医院救治,全身多处骨折、重型颅脑损伤、脾破裂、肝挫裂伤等,伤势严重。经过手术治疗,李某终于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一条命,但尚不能言语和行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康复治疗,高昂的治疗费让这个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李某本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他的突然倒下,让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给李某治病,李家已经举债75万元,这一场飞来横祸让李某一家陷入困顿。

案发后,深汕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边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肇事者,一边积极协调交警部门督促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但肇事者赔付了一小部分赔偿金后便无力赔偿 。深汕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抽调骨干力量4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前期调查,检察官驱车130多公里来到李某家中调查,办案人员先后到李某家中和当地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当事人生活和家庭经济状况。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办案人员又驱车赶往广州,到李某住院地点进行探望,详细向李某妻子和儿子了解相关情况。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确属生活困难情形后,深汕检察院立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引当事人家属提交材料,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核实,深汕检察院认为李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救助并及时发放救助金人民币4万元,缓解了李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李某妻子和儿子在拿到救助金的那一刻,对检察院连说谢谢,他们说自己有太多的“没想到”:“没想到检察院不仅秉公执法,惩罚肇事凶手,还一直关心受害人”,“没想到检察院工作这么人性化,主动上门服务”……。

记者了解到,这是深汕检察院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宗司法救助案件,并通过首创市区一体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司法救助中遇到的难题,对于切实防止群众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取得良好效果。深检检察官说:“司法救助,温暖的不仅是群众,也是我们自己。在办案中,我们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善意和温度。”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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