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命!肠粉控要当心!深圳市“湿粉统一查”首轮结果出炉……
2020-10-22 21:05

近日,黑龙江鸡东县家庭聚餐引发的9人全部死亡事件敲响警钟,发酵米面制品容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从而产生致命的米酵菌酸,其中广东人比较爱吃的各种肠粉、河粉、陈村粉、粿条也容易中招。

10月21日,广东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食品安全二级预警,提醒公众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预警中提到,湿米粉、木耳等食品加工和储运不当容易受到污染,常温长时间会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无法消除,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为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必须查看保质期,家庭制作要注意冷藏储存和当天食用完,如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那么肠粉、河粉这些到底还能不能安心吃呢?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全市“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计划在接下来的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展开专项行动,今年统一行动时间为10月20日、11月2日、12月1日,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将增加行动次数。

10月20日举行了首次专项行动,各区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地开展了检查,初步检查情况为宝安区立案4宗,销毁过期湿粉2.5公斤;光明区立案2宗。具体情况如下:

南山监管局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以辖区农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主要对经营许可、经营条件及储存环境、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湿米粉经营者派发《湿米粉经营风险告知书》,要求经营者做好湿米粉的进货记录,加大保质期的检查力度,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湿米粉。

宝安监管局检查情况

10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执科所联动,对辖区内各个农贸市场、市场周边餐饮门店以及商超超市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严格核查湿粉经营单位的证照情况以及相关湿粉类产品的进货来源渠道、包装标签、食品保质期限、储存及运输条件等情况,同时向经营单位发放湿米粉类食品经营风险告知书及宣传海报,加强湿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做好储存加工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农贸市场73家、食品销售者152家次,餐饮门店21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88份,立案4宗,销毁过期湿粉2.5公斤。

龙华监管局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龙华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家次、食品小作坊1家次、农贸市场26家次、批发零售商56家次、餐饮服务经营者46家次(其中包括学校食堂2家次)。

检查发现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仍旧存在生产车间及仓库卫生不完善、个别生产台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并督促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湿粉类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风险告知书》等注意事项提示,全力防范“湿粉”导致的食物中毒。

光明监管局检查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辖区湿粉销售单位和餐饮单位开展统一查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持证经营、湿粉贮存条件、进货查验及标签标识等情况。此次行动,共检查湿米粉销售单位77家、餐饮单位81家,补充张贴防范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海报78份。

光明监管局10月16日已召开了湿粉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告诫会,并前期介入、排查隐患,此次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对索证索票不齐全、未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显著标示并另行封存的经营者,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现场整改,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立案2宗。

据悉,“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第一波已闪电出击,其它各区也在继续行动中,后续检查情况将陆续发布。深圳严查湿粉,市民放心嗦粉啦!

(晶报供稿)

编辑 贺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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