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四学”体系,深圳铁路公安处推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
读特记者 唐光明
2020-10-22 16:16

记者从深圳铁路公安处了解到,近期公安处正在开展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授旗时的重要训词活动,围绕“怎么学、怎么推、怎么用”,建立完善述学、考学、督学、评学制度体系,强化实操规范运用,将学习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与破解业务难题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公安处坚持以“立足实用、服务实践、务求实效”为原则,构建完善了以“述学”促认识、以“考学”强巩固、以“督学”促推进、以“评学”知定位的闭环式制度体系,为确保学习教育落地见效赋予了有力抓手。围绕“述、考、督、评”四种形式,丰富载体内容,活化运用方式,着力凸显述学的应用性、考学的灵活性、督学的针对性、评学的综合性,让学习教育更富内涵、更有深度,更易被广大民警接受参与。采取“问卷式”调查、“开门式”纳谏、 “销号式”评定、“图表式”评分的方式,对学习教育进行全面、系统、准确、客观的整体评估,做到闭环管理,检验学习成效。

同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树立反恐支队为示范单位,采取实景教学、现场推演的方式,举办了“四学”流程演示观摩会,制作了“四学”专题教学片,对“四学”闭环体系的各个环节要点进行解读,以立标打样的演示操作为学习榜样。

事实上,公安处以常态化自学为主,做到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均全流程贯穿“四学”要素,以点评、研讨、心得等“述学”形式增强个人学习感悟;以随机问答、线上竞赛、线下交流等“考学”方式取代生硬的死记硬背;以定时抽检、互比互看、认领问题等措施落实“督学”制度;以自我打分、相互评定、关联考核的方法体现“评学”评定,全方位地呈现学习成果。

公安处民警告诉记者,“四学”体系关联运用,做到将学习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与破解业务难题相结合,真正体现出通过学习教育认识问题,通过问题查摆发现问题、通过整治整改解决问题的实质成果。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读特记者 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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