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运行!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首宗案件
读特记者 施培选 通讯员 彭小睿
2020-09-16 22:47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9月15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深汕检察院”),受理了自成立以来的第一宗案件:陈某某等四人涉嫌盗窃案。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在建工地正在铺设的电缆线,并由深汕公安分局于 2020年9月15日移送深汕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由深汕检察院检察长师玮承办。

作为全国第一家特别合作区检察院,深汕检察院于2020年7月8日正式揭牌成立后,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科学统筹安排,坚持以业务为主线,积极创造条件履行检察职能,并为案件接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深汕检察院内设三个业务部门,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深汕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宗刑事案件的受理,标志着深汕检察院的检察职能正式运行。下一阶段,深汕检察院将在市检察院和合作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加紧配齐办案力量,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闻回顾:

7月8日上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发展史上再添大喜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深汕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着深圳第“10+1”区体制机制调整再迈坚实一步,司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将对深汕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强大的助推加力和保驾护航作用。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伟平,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吴曲波,深汕检察院检察长师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莫福臣共同见证这一重要历史时刻。

深汕检察院揭牌成立,意味着深圳第“10+1”区即将开启与深圳一体化发展的检察工作新局面,体制机制调整又迈重要一步,全区司法防线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保障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晶报供稿)

编辑:陈章伟

(作者:读特记者 施培选 通讯员 彭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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