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非法行为
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王续瑛 仲平
2020-08-11 19:51

私接私改燃气管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严肃处理!11日,记者从深圳市燃气集团获悉,该集团对涉嫌破坏燃气管道、偷盗气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告诫伺机破坏燃气管道、偷盗气的不法分子悬崖勒马,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私改燃气管道将不予通气。

据深圳燃气介绍,近期,坪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依法批准逮捕黄某某、杨某某、胡某某等人。该犯罪团伙长期在深圳实施破坏、私接私改燃气管道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人员即将为此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在深圳多区以诈骗手段,冒充燃气公司员工向众多客户收取金额不等的改装燃气管道费用,并向客户推销不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等燃气设备。犯罪嫌疑人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且不具备相关燃气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改装客户燃气管道,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极易导致燃气泄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到客户自身和公共安全。黄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设备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深圳燃气提醒,燃气及燃气设备属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安装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的损失,极大危害公共安全。业主如需安装燃气管道,应通过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安装施工,切勿贪图便宜,轻易相信他人。“深圳燃气”微信公众号已开通二维码识别上门服务人员真伪的功能。客户也可通过深圳燃气热线、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实体营业厅等方式预约上门服务。深圳燃气将持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简化用气报装流程和报装资料,进一步公开透明办事流程,不断增强和提升客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王续瑛 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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