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深圳721家单位6月底前须按时提交碳排放量化报告
读特记者 吴洁
2020-05-29 22:59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 2019 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2019 年深圳 721 家单位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管控范围,碳排放管控单位须于 6 月 30 日前提交碳排放量化报告。

据悉,2011 年,国家启动碳交易试点,深圳是国内较早启动碳交易试点的城市。2012 年,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提出实行碳排放管控制度,对深圳重点碳排放企业及其他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实施管控,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通知》显示,碳排放管控单位须于 6 月 30 日前在"深圳市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 2019 年度温室气体量化报告、温室气体量化工具表等碳排放量化报告。碳排放管控单位还应委托碳核查机构对报告进行核查,碳核查机构须于 7 月 31 日前提交碳排放核查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醒,今年 8 月 1 日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未按时提交上述报告的管控单位进行限期催告,经催告仍未提交的,从严确定其 2019 年度碳排放量。10 月 1 日起,将对逾期未履约的管控单位进行责令整改,责令限期结束后,对仍未完成履约的管控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吴洁)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