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警方提醒:离车请锁车,莫为大意“买单”!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向佳佳
2021-02-23 18:25

2021年2月19日9时许,辖区群众陈先生匆忙来到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月18日晚将小汽车停放在楼村新村路边,因为一时粗心忘了锁车门,早上准备驾车出行时发现车内物品被翻动,放置于车内扶手箱的2000元现金被盗。

接报后,新湖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掌握到嫌疑人落脚点后,于2月19日22时许在楼村社区将嫌疑人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王某(男,32岁)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其了解到楼村新村的许多居民晚上会将自己小汽车停放在住宅楼下的路边。2月19日凌晨1时许,王某来到楼村新村附近转悠,一边走一边用手试拉停在路边小汽车的车门,以此来碰运气,能拉开便偷,拉不开就走人。当晚王某一共拉了20余辆车,在拉到陈先生的车时,发现车门未锁,便进入车内盗走了2000元现金。目前,王某因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月14日11时许,新湖派出所接到余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圳美新村一充电桩的电动车被盗。接报后,新湖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于2月17日17时许,在圳美新村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尹某抓获。

经询问,嫌疑人尹某(男,48岁)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2月14日上午,尹某在出租屋楼下转悠时,发现很多电动车都没有上锁,便将其中一辆推走。目前,嫌疑人尹某因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离车时千万要记得锁车!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党毅浩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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