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审案达和解 无纸化办案见成效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陈乐婵
2021-01-18 16:58

1月14日,光明法院以“线上+线下”方式公开审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这不仅是光明法院自1月4日正式受理案件以来开庭审理的首宗案件,更是光明法院启动无纸化办案改革的标志。

据了解,该案原告为光明区某设备公司,2018年与被告签订合同,原告依约履行了相应的供货义务,但被告却逾期未结清货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1月4日当天,原告诉讼代理人通过光明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发起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其完成立案手续,全程无纸质材料。由于该案案情清晰、争议较小,立案庭遂组织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因被告已返乡过节,调解员全程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释法释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考虑到被告已返乡,来深调解不便,光明法院采用了“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线上出庭,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据原告诉讼代理人黄律师表示,在光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以前,她所代理的各种诉讼事宜需要驱车1小时以上到宝安法院办理,如今,辖区法院终于正式受理案件,从律所开车到法院立案不过20分钟。如果不想到现场的话,还可以选择网上立案,十分方便。

目前,光明法院推进的“无纸化办案”适用于民商事、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律师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注册账号后,即可进行网上立案申请,根据要求提交所需电子材料,由法院进行立案审核,可实现随时随地立案。同时,光明法院已制定《无纸化办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无纸化立案工作规程》《多元化纠纷机制诉前调解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计划年内实现诉前调解、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

编辑 许舜钿

(作者: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陈乐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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