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读特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张达琦 文/图
2018-03-10 12:16

3月9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述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环境状况和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任命段伟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确定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以及《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和出缺情况的报告》,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此次会议,坪山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6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决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其后,区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首次听取了区环境状况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联组审议,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应邀列席代表现场提出11个环境保护有关问题,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住房和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交委坪山交通运输局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询问。

会议还依法任命段伟等9人为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同意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70名,一致同意终止王君健等2人的代表资格。

此次会议是春节后第一次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会上,就如何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孙新华强调,一是要着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整合委员、专家、部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协作、积极履职,群策群力、有序推动,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重点工作带动常委会全局工作开展;二是要认真执行监督工作计划。把监督工作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准确理解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目的,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视察调研,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切实把增强监督实效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要积极谋划改革创新举措。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好区一届二次党代会及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加强人大理论和业务学习,多了解关注全国各地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多提出一些切合坪山实际的人大工作创新举措,形成推动坪山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张达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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