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召开2020表彰大会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2020-10-17 15:33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凝聚队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10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表彰大会,集中表彰今年以来获得重大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在法院工作30年的同志颁发荣誉天平奖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茂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九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两级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部分审判业务专家

深圳市审判业务专家

(50人)

市中级法院:蒋筱熙、欧宏伟、王 畅、李育元、岳燕妮、黄 新、王 芳、唐国林、涂俊峰、钟 华、武文芳、温锦资、李 静、王作洲、姜君伟、赵 靓、许绿叶、刘杰晖、李 飞、陈朝毅、林建益、唐 毅、路德虎、罗映清、丁 婷、王成明、王强力、李 力、王利萍、李雪松、时晓克、杜佳鑫、黄振东、翟 墨

前海法院:马占举、彭 亮、陈柳波、林 艳

福田法院:李 涛、唐春丽

罗湖法院:郑有培

南山法院:张国辉、黄娟敏

盐田法院:段 晖、吴文芬

龙岗法院:龙富泉、曾友林、向 翔、施东辉

坪山法院:阳云其

荣立二等功的单位代表和个人

荣立二等功的集体和个人

(2个集体11名个人)

荣立二等功的集体:

宝安法院西乡法庭

宝安法院执行局

荣立二等功的个人:

市中级法院:王勇、陈明亮、杜佳鑫

福田法院:魏巍

罗湖法院:李培春

南山法院:陈盛超、张国辉

盐田法院:张明军

龙岗法院:蔡学武

坪山法院:贾延涛、段伟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集体代表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2个集体1名个人)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集体:


罗湖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市中级法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个人

荣获全国法院重大荣誉的个人:

市中级法院执行实施处李振宇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获得荣誉天平奖的部分人员

荣誉天平奖

(33人)

获奖名单

市中级法院:万国营、江茂贤、肖宏开、曹启选、王利萍、周最久、马瑛、何智、方洪奎

前海法院:闻长智

福田法院:丁健、郑雁超、陈肖娟、孙远军、周倩、谢文超

罗湖法院:叶冠文、胡建忠、陈煜云、彭弘卫、唐海彪、高志常

南山法院:符波、韩悦秋、邱裕华、贺冬红

宝安法院:林葵英、潘淦强

龙岗法院:李锦明、邱伟粦

坪山法院:林少兵、陈勇安

光明法院:杨克成

会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指出:

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用心体悟和感念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山高水长的关怀厚爱,把感恩之情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赤胆忠诚,把感恩之情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强大力量,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勇立潮头,砥砺奋进,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一要勇担新使命。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发展寄予厚望,从粤港澳大湾区、到深圳先行示范区、再到综合改革试点,一年一个重大利好,三大历史机遇交汇叠加,赋予深圳无比崇高的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有胸怀天下的大格局,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围绕深圳战略定位,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有宏阔宽广的大视野,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把特区法院“金字招牌”举得更高、擦得更亮。要有舍我其谁的大担当,冲破思维定势、路径依赖,扎实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改革综合效能,为全国法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会场内的获奖人员

二要焕发新活力。人民司法事业是一代又一代人的事业。建立之初的深圳法院,条件十分艰苦,我们的老同志筚路蓝缕,创造了辉煌。今天的深圳法院,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事业发展蒸蒸日上。无论是老同志,还是年轻同志,我们都要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新局面。老同志要永葆干事创业的激情,既要带头干好本职工作,更要主动传帮带,把自己的知识、经验传授给年轻同志,处处模范、事事表率,用实际行动带动大家热爱司法事业,贡献智慧力量,书写精彩人生。年轻同志要发扬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的新时代深圳精神,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撸起袖子加油干,不负青春韶华。

三要再创新业绩。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的领军人才,是审判业务的“领头雁”,办理大案难案的“主力军”,前沿理论研究的“排头兵”,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形象的“代言人”。要发挥好审判工作的“领军”作用,以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气魄,积极承担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任务,不仅要多办案、快办案,更要办好案、办精品案,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案例、精品庭审、精品文书,充分展现业务专家的能力水平。以勇当排头兵、甘当燃灯者的精神,始终保持学习的激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向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迈进,带动广大法官钻研审判业务、提升司法能力,推动深圳法院打造一支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裁判水准的审判专业人才队伍。

四要展现新风貌。作为先进典型,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树好“旗帜”、做好“榜样”、立好“标杆”,用实际行动彰显先锋模范作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敢于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卓越作为追求,让赶超成为常态,在各自岗位上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经风雨、受考验、长才干。要模范遵纪守法,坚守职业良知和廉洁底线,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到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诱惑面前不迷失、在压力面前不畏惧、在亲情面前不困扰,做到身正、心正、言正、行正。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茂荣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深圳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创新提升法院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为全省法院作示范、作表率。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着力建设本领高强的法院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深圳法院要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阔视野、更有力举措,在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上走出新路子,培养更多司法审判和改革创新的“先锋队”、“优等生”。要重视专门审判人才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点围绕中央刚刚印发的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一揽子27条改革措施和40项首批授权事项,加大力度培养储备知识产权、涉外、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破产等领域的专门审判人才,为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提供有力人才保障。要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培养选拔。积极发掘培养更多专家型人才,为事业发展建好“人才蓄水池”。要打造有一定规模的人才方阵,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大胆选拔使用,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

三、要继续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始终保持正气充盈的法院生态

深圳法院全体干警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法院干警要见贤思齐,自觉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价值追求;要自觉把学习先进典型、身边榜样与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差距、明方向、添动力、鼓干劲,在学中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投身法院事业,形成法院各个领域各个岗位都有“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展现特区法院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面貌新形象。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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