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被提起公诉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20-09-16 17:12

9月1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依法对被告人张伟等19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伟自2004年11月始陆续成立中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并以自己持有或委托他人代持的方式控制上述公司,以笼络乡邻、招揽小弟、聘用员工等方式,逐步形成以其本人和王涛(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韩作纪和王栋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黄彬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张伟、王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套路贷”等方式进行高息民间借贷,并通过暴力、威胁、“软暴力”索债,多次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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