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探索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
南方+
2020-09-16 09:45

率先开展个人破产试点、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探索完善适用域外法律解决纠纷机制、扩大小额诉讼和独任制适用范围、构建高端司法人才培育机制……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服务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安排40项任务,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推动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多的深圳智慧和示范样本。

制定深圳诉讼服务标准 为全国标准探路

“实现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必须用改革创新举措服务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田娟表示,方案是对深圳中院以往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实现从“搭框架”到“精装修”的转变。方案基于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提出构建法院工作的六大体系,包括专业审判体系、司法供给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人才养成体系、智慧司法体系,细化安排了40项重点工作任务。

构建现代化专业审判体系,重点在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少内容是深圳法院具有先行示范意义的创新探索。方案率先提出将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纳入审判质效监控指标体系,提升与“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相关的诉讼服务质量标准。在保障创新方面,方案提出要在审判中探索明确惩罚性赔偿标准,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加强对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的研究、构建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保护机制等。

笔者了解到,深圳在域外法查明和适用方面有突出优势,深圳还将探索新型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及法律适用制度,服务保障扩大对外开放。另外,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率先破冰,接下来我们要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机制,建立个人破产信息系统,开展好试点工作,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探路。

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方案还提出,要探索深圳法院对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探索上市公司预重整制度,探索破产案件审判权和破产事务管理权相分离,探索跨境破产制度等内容。着眼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方案对集中管辖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加强东江流域保护等均做了安排。

在构建优质高效的司法供给体系方面,方案提到要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方案提到要建立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共享制度,探索特邀调解员分类分级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我们希望建立精细化的深圳法院诉讼服务清单和标准,并将深圳标准上升为全国的诉讼服务标准,这也是深圳法院在全国的先行先试。”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特邀调解制度的完善目的在于让特邀调解更加专业化、特色化,实现纠纷调解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健全电子诉讼规则 为国家完善诉讼制度提供参考

深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城市之一。方案围绕试点要求的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任务做了进一步安排,目的在于实现纠纷化解的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面提高纠纷化解的效率,为在深层次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提供实践参考。

“电子诉讼作为伴随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新型诉讼模式,需要在下一步民事诉讼制度完善中加以确立和规范”,田娟提到,深圳法院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完善电子诉讼规则和模式,为国家完善诉讼制度提供有力参考。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科学权威的监督管理体系,方案提到要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构建深圳法院法律适用分歧发现、申请、审查和解决机制,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操作流程和运用方式,加强类案同判机制建设;研究深汕特别合作区案件适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问题,推动裁判标准统一。

笔者获悉,完善类案同判机制,目的在于更好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的引导作用,让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的预期,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

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方案提到探索建立符合案件体量、功能需求的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将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深圳市“十四五”规划,探索不同法院审判法庭共享模式。

“法庭不够用、办公场所紧张的现状让我们思考审判机关需要怎样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深圳法院的探索不仅是为了解决自身问题,更重要的是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建设标准供其他地方参考。”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提到。

在人才养成体系方面,方案提到要建立法官履职能力评测机制,制定司法人员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救济指引和维权程序,从全国招录选调审判业务专家等高端审判人才,建立审判业务专家培育计划形成审判专业人才梯队,建立健全法律外语人才培养机制等。

在构建智慧司法体系方面,方案的重点在于打通各个部门、各个平台之间的数据壁垒。方案提到,要打造“智慧法院”先行示范模式,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度运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优化升级“鹰眼”综合平台,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当事人下落查找协调联动,推动多元解纷“融”平台与仲裁、公证、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平台对接,探索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试点及建立“数助决策”中心等。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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