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记者实地探访 | 389户居民小区仅设1个垃圾投放点,宝安这个小区被令整改
读特记者 戚金城/文 李忠/图
2020-09-07 21:10

9月7日,在深圳城管部门对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中,宝安区新安街道滨城新村、鸿景园因未履行建立垃圾台账、投放点不足、分类设施设置不规范等,被责令限期整改。

7日上午,记者在滨城新村看到,8栋楼下停放着一辆印有“滨城物业”字样的垃圾小推车,里面装着塑料袋、塑料瓶和纸箱等物品,附近还放着几个装满杂物的垃圾袋。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在小区另一处,但摆放与深圳垃圾分类桶的规范标准不一。执法人员检查还发现,该小区的垃圾产生量登记表存在缺失,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街道办事处。

记者还从滨城新村物业管理处获悉,该小区有389户居民,设置了1个垃圾投放点。新安街道执法队表示,这种情况在深圳老旧物业小区比较普遍,每150到200户应设置一个投放点,该小区设2个投放点为宜。记者看到,因为投放点不能满足这么多住户的投放需求,或距离投放点较远,有的垃圾被扔在楼道上。


随后,执法队员一行来到具有1280多户居民的鸿景园小区,这里设置了9个垃圾投放点。记者在一处投放点看到,整体虽看似整洁有序、桶点配备齐全,但走近一看,桶内却混装了各种垃圾。小区物业为了让居民有个适应垃圾分类的过程,在厨余垃圾集中投放时间(晚上7点到9点)之外,目前还未撤掉厨余垃圾桶,但却未安排物业人员在此引导。


“形式上都到了,但实质上做得不够。”市人大代表杨勤在和执法队员一行后表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从区、街道到物业管理层层落实,形成倒逼机制,“要有人盯,有人管,如果做得不好,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教育、宣贯、处罚等手段并举。”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文 李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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