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七部门:我国将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8-11 20:28

记者11日从银保监会了解到,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的重要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七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确认工作要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纳入名单,担保能力不足、违法违规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机构暂不纳入名单。原则上开展住房置业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特定业务的机构不纳入名单;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内的机构应当纳入名单,其业务开展、风险防范、管理体制等按照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地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在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持续及时更新名单,并报送财政部、银保监会备案。

通知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

通知还要求促进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质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创新担保产品、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在外部环境及政策方面,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银行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补贴政策。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监管指导,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规模、综合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引导其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地均已积极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截至2019年末,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5562家,实收资本11745亿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7017亿元,促进了资金融通,发挥了普惠金融作用。但是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仍然面临着放大倍数不高,聚焦支小支农不够等问题。通知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指导作用,是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编辑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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