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拟出台新政,这些企业可获补贴、补助、奖励→
观海融媒 记者 陈雁南
2022-08-21 16:37

为落实“产业第一”,积极推动鹤洲新区(筹)商贸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鹤洲新区筹备组发布了《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关于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措施》),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5日。

记者梳理发现,《措施》提出了支持限额以上(下称“限上”)企业发展的多项举措。限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上社消零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措施》提出,鼓励存量及首次入库限上企业发展。对已纳统的限上批发企业,当年销售额比上年每增加1亿元支持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对已纳入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企业,当年零售额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支持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支持;对于当年首次入库的限上批发和社消零企业,以上年销售额(零售额)作为基数,按照当年销售额(零售额)的0.2‰给予支持。

为支持限上企业发展,《措施》还提出,鼓励商贸企业高管团队提升经营业绩,当年销售额高于10亿元的批发企业,其高管团队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于2000万元的企业,其高管团队最高可获15万元奖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经营性扶持,支持区内限上批发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区内商业综合体团队积极招引(协助升转)在鹤洲一体化区域注册纳统的限上社消零企业入驻,每成功入驻一家奖励商业综合体团队2万元,单个商业综合体团队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措施》还提出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国内外物流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支持传统物流运输企业向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型,协助搭建供应链服务平台,对区内供应链管理企业在区内组织开展交流会、论坛会、博览会予以资金支持。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5A、4A和3A级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升级给予级差奖励。

此外,《措施》提出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拓展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可获8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与港澳机场加强合作开展“航空打板”业务,鹤洲新区筹备组在载体资源、项目审批、通关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物流业务,对经港珠澳大桥往来鹤洲一体化区域开展货运业务的物流企业以及经海关验收的珠港澳陆空联运配套查验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协助企业项目落地、经营资质审批及申报上级相关扶持政策。

粤港澳物流园是鹤洲一体化区域发展大桥经济、“用好管好大桥”的重要公共配套设施。《措施》提出,鼓励物流项目进入粤港澳物流园区集聚发展。符合条件的粤港澳物流园区内新设或改造的物流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在园区内设立电子元器件、航空标准件等高货值货仓的港澳物流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助。此外,《措施》还提出支持物流企业使用(改造)现有保税仓库或在区内运营海岛配送场站(仓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原标题《鹤洲新区筹备组拟出台新政,这些企业可获补贴、补助、奖励→》)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
(作者:记者 陈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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