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广州日报
2022-08-15 19:44

近年来,广州市番禺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坚持聚焦营商环境改革,立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今日,番禺区纪委监委将近年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洛浦街原副主任罗某华默许儿子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问题。

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罗某华担任洛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街道经贸工作。2015年4月以来,在罗某华的默许下,其儿子与他人先后两次在洛浦街辖区内成立公司并从事营利活动。罗某华还存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上述事项问题。2020年12月,罗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石碁镇安监中队行政执法乱作为问题。

2019年8月,石碁镇安监中队发现辖区内某公司涉嫌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后,未及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违规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梁某预交罚款,致使梁某不断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石碁镇原安监中队队长黄某成、原副中队长林某斌负直接责任,副镇长王某君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黄某成、林某斌还存在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21年12月,王某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某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林某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黄某成、林某斌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大龙街综治办工作人员罗某锋、高某聪吃拿卡要问题。

2020年6月至9月期间,罗某锋利用监管快递网点职责便利,先后3次接受辖区内快递网点经营者宴请和1次KTV娱乐安排,共计消费人民币5,755元,收受红包人民币1,000元。高某聪参加了上述1次宴请和1次KTV娱乐安排,收受红包人民币1,000元。罗某锋、高某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罗某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高某聪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据悉,以上3起问题是番禺区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边界不清,默许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的用权任性,不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有的交往无度,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这些行为与番禺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铁腕执纪,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番纪宣

(原标题《番禺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韩绍俊审核 编辑-李怡天(客户端),特区报-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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