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价格警示函遏制“天价”月饼
广州日报 何颖思
2022-08-16 14:30

8月15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月饼等应节商品价格监管发布价格警示函,敬告全市各有关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售价、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应节商品和服务。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售价、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特别是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令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自该警示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重点监管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穗市监
头图/新华社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

编辑 王子烨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桂桐
(作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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