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奖励对象!佛山高明“托举哥”获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佛山日报 记者 谢文骏 通讯员 袁武
2022-08-13 11:33

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8月11日,佛山高明公安分局举行见义勇为颁奖活动,对在高明区更合镇白石村救下幼童的高明“托举哥”余森进行表彰奖励。

高明公安分局举办见义勇为颁奖活动,对在高明区更合镇白石村救下幼童的高明“托举哥”余森进行表彰奖励。

8月3日,在更合镇白石村,惊险的一幕突然上演。一名3岁男童头部被卡在防盗网上,他的整个身体悬在空中,双臂在空中胡乱甩动,拼命挣扎。在危急关头,在附近菜地干农活的村民何伟雄循着孩子哭声赶来,见状马上大喊救人,租住在白石村中的贵州籍工人余森和侯强在上班途中遇见该情况,二话不说立即上前帮忙。

余森爬上两米多高的梯子,举起木头从下方托举起男童。因为木头很重,为了保持平衡,余森不得不手脚并用,他一边用脚抵住木头底端,一边用一只手扶着墙,另一只手则握紧木头,坚持了约10分钟,直至众人从旁协助将男童抱回房间。回到地面时,余森才感觉到手脚发酸发麻。余森托举救人的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民、网友纷纷亲切地称余森为“托举哥”,为他点赞。

颁奖现场,民警郑重介绍了余森见义勇为的事迹,称赞余森淳朴善良,用一次奋不顾身的托举生动地诠释了人间大爱。高明公安分局副局长徐彭向余森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点赞余森的善行义举充满正能量。

“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尽快把人救下来。”余森表示,救完孩子后,自己就直接去上班了,直到后来才知道有人把视频发到了网上,“很多亲戚朋友打来电话,说我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但我觉得是很小的一件事,每个人见到都会这样做的。”对于丈夫的行善之举,妻子胡女士并不感到意外,她说,老公平时话不多,但其实是一个“热心肠”,只要看到别人有困难,都会主动给予帮助。

被救男童的奶奶也来到了现场,她一边回忆一边说,当天,她看到孙子睡着后,把孙子独自留在家中,自己跑到了几百米外的地里摘菜,想着一会功夫就回来了,没料到会发生这么惊险的事。好在有余森和其他热心人的及时救援,孩子才得以脱险,全家人对此都非常感激,此事也让她深深地感受到了佛山这座城市的大爱。

高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徐彭向余森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

近日,在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高明公安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拟定的《佛山市高明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在全市率先印发。《办法》对见义勇为的定义、申请、确认、奖励、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区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区人民政府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依据鉴定结果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抚恤奖金最低2000元、最高30万元。

高明“托举哥”余森成为《办法》实施后首个奖励对象。高明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从制度上进一步解除了挺身而出时的顾虑,加强了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保护,消除了扶危济困后的麻烦。高明公安期待能够有更多凡人善举涌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携手共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本文图片均由佛山高明公安提供)

(原标题《首个奖励对象!高明“托举哥”获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郑蔚珩 周梦璇

(作者:记者 谢文骏 通讯员 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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