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东莞所有建设工地停工三天
凤凰网广东
2022-03-15 10:44

3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紧急通知》要求,提出十项建设工地防疫措施,以保障建设工地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实行防疫分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层级防控责任。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将疫情防控检查作为必检内容。项目负责人每天开展一次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班组长负责跟踪落实班组人员行程记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措施。项目健康管理员负责每天对工地的出入口、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食堂、公共卫生间、临时隔离场所等防疫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建立“一人一档”和每天防疫检查台账。3月15日前将各项目签订的责任书提交一份给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全面停工排查。从即日起全市所有建设工地全部停工3天,工地全员(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实行“3天3检”。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满足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有序复工。没有出现疫情的镇街前期已实施封闭、工人集中居住管理的项目,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可停工1天整顿后复工,并连续3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因施工工艺或特殊原因不能停止施工的项目,可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继续施工,但必须连续3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各建设工地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进入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工地。工地工人一律不得外出,工地食堂暂停堂食,实行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严格落实工人集中居住管理。全面清理整治未设立集中居住点或者部分工种、专业承包单位在外租房散居的现象。即日起未实行集中居住管理的工地不得开工,整改后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主管部门必须到集中居住场所现场查验),满足安全生产以及集中居住条件后方可有序复工。未纳入集中居住管理的人员不得进入工地。集中居住场所不在工地围墙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必须落实工人住所、作业点“两点一线”保障措施并实行分组管理,每一组不超过20人,由组长负责管理组内人员的往返,实行“包组到人”,确保住所与作业点往返过程中不接触项目以外人员。集中居住点人员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强化核酸检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本轮本土疫情结束前,复工的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一律执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

全面应用“场所码”。各建设工地要配备专职人员监督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先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工地。

推进疫苗接种。项目参建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应100%完成全程接种,应接未接的,不得进入工地。

强化场地消杀。做好建设工地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开展定时消毒。每天消毒频率,食堂不少于3次/天(闭餐期间),其他场所及设施不少于2次/天。

强化应急准备。各项目应配备14天的应急物资需求,特别是出现本土疫情情况下的防护、消杀用品的储备。各项目结合实际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于3月20日前将演练图片、视频报送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顶格处罚严肃问责追责。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的项目,实行全面停工;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上级部门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一年内所有承建项目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建筑市场投标。

(原题《将封闭式管理落到实处!即日起东莞所有建设工地停工三天》)

编辑 (冻结)陈冬云审读 韩绍俊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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