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旧”改造,项目未经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不予报批
南方 +
2022-03-02 13:11

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通知,强调“三旧”改造中要最大限度避让历史文化遗产,鼓励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实施改造,推进“岭南文化名城”建设。

历史文化保护,要聚焦具有保护意义、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地下文物埋藏区、红色革命遗址,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以及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

规划层面,佛山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协调落实历史文化资源的空间管控要求,同时,在“三旧”改造实施前协调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

通知强调,各区各单位应按照先调查评估、后更新改造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对拟实施“三旧”改造的片区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对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保护规划编制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受理该区域改造项目的计划、规划、实施方案、用地报批等手续,此前已受理或已启动实施但未完成项目改造的,应尽快补充历史文化调查评估。

佛山还将开展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的调查。在监督检查层面,加强对“三旧”改造项目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并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使用古树名木进行绿化,以及非法砍伐、采挖、移植古树名木等行为。

(原标题《佛山“三旧”改造,项目未经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不予报批》)

编辑 王子烨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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