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公布公营学校新聘教师《基本法》测试要求
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2021-11-11 21:36

香港教育局11日向全港公营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发出通告,公布由2022/23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新聘任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的要求及相关细节。

教育局发言人说,《基本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是学校课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须予以加强。教师必须正确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学生,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香港的宪制地位,以及建立他们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正面态度。就此,除了教育局及教师培训机构持续加强有关《基本法》的培训之外,《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亦已明确指出由2022/23学年起,公营学校的新聘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

发言人表示,届时所有公营学校新聘任的常额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转校教师、以现金津贴支薪转为以薪金津贴支薪的教师)及月薪临时教师必须在《基本法》测试取得及格,方可获考虑聘用。这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为配合上述要求,教育局会于2022年1月及2月以先导形式为教师举办两轮《基本法》测试,有关测试结果只适用于2022/23学年的新聘任教师。有关《基本法》测试的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务员事务局《基本法》测试的安排,时间为20分钟,如在15题多项选择题中答对8题或以上(即在满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会被视为及格。如有关教师曾参加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并取得以上及格分数,会被视为已符合相关要求。

发言人说,第一轮《基本法》测试于2022年1月8日举行,有意参加是次测试之人士可由11月15日起,透过教育局网页内(www.edb.gov.hk/tc/basiclawtest)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申请人必须于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表。测试名额有限,教育局会以先到先得的形式作安排。第二轮《基本法》测试举行日期会在稍后公布。发言人表示,教育局会参考是次举办测试的经验,探讨日后采用的模式(例如考虑委托提供考评服务的机构以自负盈亏模式举办测试),提供更方便及更快捷的测试服务。此外,如公务员事务局更新招聘公务员的《基本法》测试及/或相关测试,教育局会在该局推出更新的考试后,参考该局的经验和意见,订定2023/24学年及往后的安排。

发言人最后说,现阶段有关《基本法》测试要求暂不适用于日薪代课、按“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计划聘用及以现金津贴支薪的教师。教育局将循序渐进考虑在日后把有关要求推展至其他学校(例如参加直接资助计划的学校、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等),以及其他教师。有关《基本法》测试要求及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18/2021号及浏览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asiclawtest)。

(原标题《香港教育局公布公营学校新聘教师<基本法>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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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港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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