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东莞市清溪镇热心市民将一个纸皮箱送至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声称自己拾得一只野生动物,未留下姓名便离开了。原来,箱内的野生动物是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清溪镇农技中心的救助下,这只斑鸠现已重回山林。
当天上午,清溪公安分局发现这只斑鸠后,迅速将其移交至清溪镇农技中心,并由专家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和食物投喂。经过数小时的观察,确认其体征稳定、状态良好后,清溪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将其带到清溪湖边进行放生。“它一边往树林走,一边回头看我们,好像有点舍不得的样子。后来,它就消失在山林里了。”清溪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钟华如是说。
据了解,斑鸠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清溪镇农技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的救助和喂养需要专业人士操作,如发现野生动物,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对野生动物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并及时与农技部门取得联系。
(原标题《东莞市热心市民匿名救助 斑鸠重回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