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200元!江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提了
南方+
2021-10-25 15:11

9月起,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今年,江门市把“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事项。为把这件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省的政策范围内,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9月1日起,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这是自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江门市第十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市151.21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

其中,53.89万名已领取待遇人员直接受惠,其养老金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比全国标准每人每月93元提高107元,比全省标准每人每月180元提高20元,与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55元相比,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了145元,增幅达263.64%,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原标题《每人每月200元!江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提了》)

编辑 (冻结)董雯静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王雯,编辑-郑蔚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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