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图书馆:推动“我+书房”融入市民家庭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邹俊圣 文/图
2021-10-12 16:49

记者从东莞图书馆樟木头分馆了解到,为调动广大市民的读书兴趣,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并将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和资源推送到家庭,建设一批家庭图书馆,进一步引导市民的阅读兴趣和习惯,该馆开展的“我+书房”家庭图书馆项目,目前已为首批陈苏凤等4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颁发了牌匾,后续将继续增加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加入“我+书房”项目,营造“全面阅读”氛围,为樟木头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推动‘我+书房’家庭图书馆融入市民家庭,让阅读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樟木头图书分馆负责人苟晓艳介绍称,“我+书房”家庭图书馆项目,是以家庭书房为载体建设的一种新型阅读空间,是东莞市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新形态。

苟晓艳表示,“我+书房”家庭图书馆项目,是以家庭书房为载体建设的一种新型阅读空间,是东莞市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新形态。参与者最多可从图书馆借取100册图书,并可通过手机转借平台,将图书转借给亲朋好友,分享阅读的快乐与美好。

苟晓艳进一步介绍道,“我+书房”家庭图书馆项目的借书环节借助Lnterlib业务系统,该系统专门开设了家庭图书馆读者证(999YH_3丨999优惠读者300)类型,该读者证类型押金为300元,设置为可借图书100册,包含馆际图书30本,图书借期为6个月(180天),所有图书不能续借,不产生滞纳金,可借还镇(街、园区)分馆、城市阅读驿站和绘本馆等成员馆的图书,村(社区)服务点除外。家庭图书馆读者证可以是新办的读者证,也可由其他类型的读者证升级转换而成。

“东莞图书馆以家庭书房为载体,在全市各镇街推动‘我+书房’家庭图书馆项目,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我+书房’100个,目前已建成76个。”苟晓艳表示,“我+书房”的谐音为“我家书房”,让人联想起在自家书房静静阅读的美好画面,唤醒人们对“书房”的向往,通过社会“最小细胞”——“家庭”植入“互联网+”思维,向社会输出自助、互助和共享的图书馆服务理念,让家庭链接家庭,让读者带动读者,让书香遍洒樟城。

接下来,樟木头图书分馆将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市阅读驿站、绘本馆、家庭图书馆等服务形态合理布局,积极探索更多融合路径,将图书馆服务推送至不同的群体身边,更好地满足市民阅读需求,助力“书香樟城”的建设。

(原标题《东莞市图书馆:推动“我+书房”融入市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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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邹俊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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