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举行区议员宣誓仪式
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2021-10-08 20:33

香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已于2021年5月21日刊宪生效。该条例修订若干法例,当中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

港府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图示徐英伟在仪式作开场发言。

港府今日在香港北角社区会堂举行荃湾区议会、屯门区议会、元朗区议会、葵青区议会和离岛区议会的区议员宣誓仪式。在宣誓仪式上,出席的区议员逐一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并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据《解释》所订下的原则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誓人确定荃湾区议会邱锦平等8区议员、屯门区议会刘业强等11名区议员、元朗区议会文美桂等11名区议员、葵青区议会陈志荣等8名区议员、离岛区议会何绍基等13名区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鉴于葵青区议员梁锦威现时正在还押,监誓人认为现时为其安排进行宣誓,并非合理地切实可行。若梁锦威的情况有变,而届时他仍担任区议员,政府会另行作出安排。至于两名元朗区议员张秀贤及杨家安,已分别向监誓人提出未能出席今日的宣誓仪式的理由,监誓人现正就两人的个案作出处理。

图示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在仪式为区议员监誓。

消息说,屯门区议会的潘智键、王德源,元朗区议会的李颂慈及葵青区议会的郭子健因缺席宣誓,已被视为《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0A条下,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况,故按照该条例的第21条,必须即时离任。此外,由于监誓人对荃湾区议会林锡添、李洪波;屯门区议会曾锦荣、张锦雄;元朗区议会黎国泳、黄伟贤、邝俊宇、张智阳、伍轩宏、陈美莲、黎寳华、 陈诗雅、李炜锋;葵青区议会唐皓文、梁静珊;离岛区议会王进洋、徐生雄区议员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问,因此已向有关区议员发信要求提供额外资料,以决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原标题《香港举行区议员宣誓仪式》)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