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10月1日起全市森林禁火!入林须接受检查!
观海融媒 苏振华
2021-09-30 19:12

珠海近日发布今秋明春森林防火禁火通告,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森林防火区禁止用火、动火行为,入林车辆人员须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确需动火得审批才行。

通告明确,禁火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

通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的禁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几种行为:一是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三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是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是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是炼山、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等;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通告强调,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其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要实行检查点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同时,启动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通告明确火情报告方式,市民群众及各单位发现森林火灾可拨打12119或119报警。

(原标题《珠海10月1日起全市森林禁火!入林须接受检查!》)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韩绍俊审核 新闻网-曹亮
(作者:苏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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