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访谈|王禹:加强衔接为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珠海特区报
2021-09-16 09:02

9月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提出“强化法治保障”。“一国两制”下,在推动《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如何克服不同法律制度和体系带来的阻碍,实现大湾区一体化融合发展,不同法系的衔接和互助至关重要。对此,珠海传媒集团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创新发展智库总裁王禹。

粤澳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晰

记者横琴十多年的开发开放为粤澳合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横琴开发以来,在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已经有一些初步成果,如澳门有中医质量研究、模拟与混合信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智慧城市物联网、月球与行星科学四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横琴落地,横琴口岸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横琴“澳门新街坊”项目有序推进,澳门单牌车进入横琴的配额和总量持续增加,等等。但是,正如《总体方案》所提到,当前“横琴实体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服务澳门特征还不够明显,与澳门一体化发展还有待加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任重道远。”这很大程度上与有关横琴发展的粤澳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清晰和明确有关,《总体方案》从顶层设计上解决横琴开发的管理体制和执行机构问题。

制度创新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

记者《总体方案》提出“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一体化”的背后,法律制度、体制机制是关键,当前有哪些工作需要加快推进?

王禹:法律制度是横琴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区,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总体方案》提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要不断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当前需要加快推进建立合作区开发管理机构、组建合作区开发执行机构、做好合作区属地管理工作、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和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等。这些机制带有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意义,是对我国现有区域合作模式和地方管理体制的突破,是澳门特色“一国两制”新实践,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新内容新内涵。

横琴发展未来可期,前景非常美好。通过有效的制度机制创新,合作区有望与澳门自由港无缝对接,打造出与澳门趋同的营商环境和高度开放的投资融资体制,澳门与横琴的资源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及优化配置,成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推动合作区建设必须法律先行

记者:“强化法治保障”对合作区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王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是对澳门特色“一国两制”实践的创新性发展,必须做好顶层架构,法律先行。只有在法治的坚强保障下,才能真正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才能真正做到在一个国家下,两种社会制度的本身优势在横琴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实现“两制”的共处发展、共融发展及共赢发展。离开了法治保障,合作区难以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难以保证达成有序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的目标。

《总体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这是合作区在制度建设和法治保障方面的最大亮点。在《总体方案》的指引下,通过充分运用灵活思维,破除澳门特区与合作区之间的各种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有效推进和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在合作区有望形成能够充分借鉴和发挥“两制”经验和优势及具有包容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一系列制度机制系统,不断丰富我国改革开放的战略格局,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原标题《高端访谈|王禹:加强衔接为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 高原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郑蔚珩 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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