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流于形式?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南方+、南方日报记者 李霭莹/文 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图
2021-09-0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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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首场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为主题的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共谋为残疾人出行营造安全环境之策。

今年8月,该院对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发现,少数行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没有设置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未能充分保障残疾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给残疾人办事和出行造成不便和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及场所未能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这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参会代表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必要性、相关部门及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如何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无障碍环境设施存在流于形式,实用性不强,使用率不高。”江海区人大代表胡忠燕一针见血,认为某些单位仅“应付式”设置了无障碍设施,未能从残疾人的角度出发,真正满足他们的需求。

“虽然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建设较之前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建设不规范、不达标的情况。”江海区政协委员李雅琴举例,部分建筑物斜坡的长度、坡度、护栏等设计并未完全贴合残疾人需求。江海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关晓丁补充,部分无障碍设施缺乏标志,无障碍设施使用指引不足。

无障碍设施是否流于形式?应该由谁说了算?结合自身生活实际,残疾人代表黄炜春建议,住建部门在验收无障碍设施工程时,可邀请残疾人对工程进行体验,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无障碍设施最终是为了满足残疾人出行自理的需要,应该由残疾人说了算。”

深究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不足的原因,参会代表认为,全社会对残障人士的重视程度亟待提高。李雅琴指出,社会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氛围不够,导致未能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关晓丁表示,市民的助残意识普遍不强,在平常生活中挤占残疾人专用设施,如车辆占用盲道等现象并不少见。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交流,听证会达成了共识:辖区相关行政部门涉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未依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或建设不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标准的建筑、场所,依法督促整改;同时,应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尊重残疾人的意识。

参会的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达成一致意见,拟在近期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合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综合治理,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利益。

(原标题《无障碍设施流于形式?江海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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