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9710”!江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启动
江门日报
2021-07-27 23:02

7月26日,一只满载纺织品、家庭用品的集装箱从江门国际货柜码头装运出境,运向美国,成为江门关区9710模式首单出口货物,标志着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迈向新的发展模式。

海关监管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可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江门市揽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万年松保税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紧密合作,成功完成江门跨境电商综试区9710模式首票数据申报,将一批以纺织品以及日用品为主的货物由中洲晟皓物流有限公司采用散货拼箱模式在江门国际货柜码头口岸申报出境,由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的电商快船运往美国。这不仅标志着江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正式启动,并意味着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迈入全模式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并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接到通知后,江门海关第一时间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提供快捷便利的通关措施。税务部门详细解读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商务部门、电子口岸公司为企业提供一揽子的服务。

9710模式有什么益处?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710模式推行之前,企业申报出口的货物量和货物值都有一定的限制,业务发展受到一定制约;9710模式推行后,企业能够申报出口的货物更多、货值更高,支持大批量出口货物。

如今,跨境电商B2B出口不仅让企业申报有了专属通道,而且企业只需要通过江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一次登记、一次备案、系统传输,即可快速完成申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操作起来更加容易。

(原标题《首单“9710”!江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启动》)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韩绍俊审核 冻结-党毅浩,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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