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名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截至今日,香港共有164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84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0年8月6日企图离境并在落马洲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000元。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42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0年12月27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8000元。
香港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原标题《香港两名男子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