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珠海市金湾区这5所小学将开展暑期托管试点服务
观海融媒 康振华
2021-07-15 21:26

7月15日,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发出通知,决定于2021年暑假期间开展小学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综合考虑学校情况和家长需求,选取航空新城小学、金湾区第一小学、三灶镇中心小学、林伟民纪念小学、平沙镇中心小学5所小学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试点,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以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通知要求,各试点学校暑期托管服务开设时间原则上分为两期,第一期为7月19日至7月30日;第二期为8月9日至8月20日,双休日不组织实施。每天服务时间为8时30分-18时,中午不离校。

各试点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各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

各试点学校做好看护的同时,可以开展红色主题游戏、红色电影观影等活动。也可与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开展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利用文化馆、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等。

金湾区教育局要求,金湾区内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展暑期乡村少年宫活动,集中开展时间约不少于10天,每天活动不少于2小时。

试点学校暑期托管收费统一按照30元/生/天、午餐12元/生/天的标准收取。建档立卡的学生可按规定减免相应费用(餐费不减免)。同时,允许各试点学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开展半公益性、有品质的非学科类课程教学,相关收费由学校、家委会、第三方机构共同商定,学生家长自愿参加,但相关课程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课程的80%。

通知同时要求,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须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各校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鼓励党员教师率先垂范,但不得强制要求。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各试点学校还可发挥乡村少年宫、社区居委会、家长委员会、大学生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

各试点校应将学生报名情况、收费情况、费用支出情况主动向家长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定了!金湾区这5所小学将开展暑期托管试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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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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