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全省先河!事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珠海出台实施意见!
观海融媒 苏振华
2021-07-14 15:45

本月初,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14日,四部门在珠海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两法衔接”工作联签仪式,加强“两法衔接”,进一步惩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联签仪式现场

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高树林介绍,从全省层面看,我市是在大部制改革以后,首个以多部门名义联合出台“两法衔接”制度的地市;在我市层面,市应急管理局成为首个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出台“两法衔接”制度的行政机关。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

在联签仪式及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实施意见起草人、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何瑞告诉记者,实施意见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我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的流程、重点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可为执法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引。

珠海四部门规范“两法衔接”工作

据介绍,因为实施意见对有关法律法规收录较完整、运用准确,但凡涉及珠海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城“两法街接”程序性的问题,相关部门不用再去翻法条、查依据,依意见操作,即可解决大部分问题。

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了“案件信息录入”的要求,确保案件流转的各个关键环节,能够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得到记录,实现查询、共享。通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提前介入与立案监督,倒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履职,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从而更加有力地清除相关领域害群之马和顽瘴痼疾,严格督促、警示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据了解,涉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犯罪案件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失火罪等十类。以上四部门,联签建立更为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后,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在查处违法行为或者牵头组织事故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案件基本情况符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将立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3日内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统一移送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

珠海市公安机关对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将及时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的将在接受案件后24小时内书面告知相关移送单位在3日内补正。根据实际情况,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自行调查。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活动,将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发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不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将派员查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认为应当移送,将提出检察意见,相关部门自收到检察意见须在3日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开全省先河!事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珠海出台实施意见!》

编辑 (冻结)刘桂瑶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苏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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