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2021-07-12 19:50

7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公布第9/2021号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障消费者各项权利、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公正及平等、提高营商行为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及打击不正当的营商行为。

法律对消费者及经营者作出定义,确定消费者获得指导及取得资讯、健康及安全受保障、获得具品质的商品及服务、经济利益受保障、获得损害赔偿、参与在法律上有关自身权益的制定、获得法律保护及便利诉诸司法七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澳门特区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因提供商品或服务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不适用范围包括幸运博彩、互动博彩、互相博彩或向公众提供的博彩活动;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或审计服务;涉及有价证券的金融服务或因应金融市场波动而订定价格的商品及服务的金融服务。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负责执行及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违法行为提起程序及科处行政处罚,同时负责接收及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协助消费双方解决消费争议等。

(原标题《澳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编辑 编辑-张玉洁(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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