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宝安区司法局以“三优”公共法律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深法宣 通讯员 黄蓉
2021-04-19 17:26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21年4月16日,宝安区司法局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站”,将以工作站作为重要工作阵地,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满足退役军人基本法律需求,以“三优”公共法律服务帮助退役军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优化法律服务联动机制

区司法局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展开合作,共同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衔接机制,扩大服务范围,明确专人联络对接,定期收集反馈意见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退役军人服务的互通共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即时性、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打造优秀公共法律服务团队

一是选派擅长处理涉军及军属事务的法律援助律师组建优秀法律服务团队,协同值班律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退役军人工作站人才支撑。二是定期举办业务交流培训,重点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日常法律实务等,通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提升值班律师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人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

三、构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积极构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登记备案制度:退役军人服务站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受理登记、分类处理和备案存档。(二)量化分析制度:定期梳理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需求进行分析研判,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向有关部门报送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20年,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3宗。社区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16宗、参与相关人民调解案例1宗。接下来,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将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势,依托“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容缺受理、上门受理、免经济审查、公证费用减免等优惠举措,全面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落实精准对接,确保高效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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