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率先创建“无讼社区” 龙岗法院携手吉华街道创新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2021-04-14 18:26

4月14日上午,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吉华街道办“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吉华街道中海怡翠社区举行,双方签订了《关于共建无讼社区的合作框架协议》。据悉,这是全市首次创建“无讼社区”。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部署,破除“诉讼全能”观念,让“少讼、无讼”思想深入人心,在市中院、龙岗区委主导以及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龙岗法院与吉华街道携手试点“无讼社区”创建活动,这是继去年成立南湾工作站后,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次大胆探索,也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

龙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超群与吉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天君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共建无讼社区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表明,双方在吉华街道中海怡翠和光华两个社区率先试点创建“无讼社区”,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司法宣传等工作。创建工作将以法院为主导,在吉华街道原有的“3+3+6”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治理方法,加强法治宣传,打造多元化过硬调解队伍,加大诉前联调特别是司法确认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以期在两个试点社区率先实现“零诉讼”。

签约后,中海怡翠社区工作站站长李树章首先作表态发言,郑重承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先行先试,创新探索诉源治理方式方法,全力创建“无讼社区”,打造中海怡翠无讼社区样板,把司法服务送进社区千家万户,以全新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

吉华街道党工委书记龙云表示,市中院、龙岗区委政法委和区法院选择在吉华街道率先创建“无讼社区”,既是对吉华街道已往“3+3+6”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模式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吉华街道办事处的高度信任。吉华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将不懈努力,在既有的纠纷化解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锻造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无讼社区”,交出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吉华答卷”。

龙岗区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要求,法院与街道共同试点创建“无讼社区”,既是龙岗区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创新举措,更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又一重大突破,区法院和吉华街道要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精诚合作、厚积薄发,不断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多出精品,为未来在全区推广“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积累宝贵经验。要以创建“无讼社区”为契机,巩固并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强调,“无讼社区”的创建应时而生、与时俱进,本次活动是龙岗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是龙岗法院把学习党史同司法为民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也是平安龙岗建设的创新举措。龙岗法院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诉前调解与审判和执行的衔接机制,为非诉解纷司法赋能,让诉前调解在与司法诉讼的对接中得到更多的司法强制力,让当事人愿意调解、选择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龙岗辖区的居民切实享受和感受到“无讼社区”带来的红利;要以更严谨的作风、更朴实的做法,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城,全心全力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为深圳“双区”建设和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做出应有的贡献。

龙岗法院院长汪洪表示,“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积极开拓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新路径,拓宽人民群众真实诉求的反映渠道,实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问题。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将在全区全面创建“无讼社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将“无讼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闪亮法治品牌,为深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先行示范,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岗、幸福家园贡献法治力量。

(原标题《在全市率先创建“无讼社区”  龙岗法院携手吉华街道创新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