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外”服务群众,深汕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2021-04-02 18:26

为扎实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效,将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工作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4月1日晚8点,深汕合作区法院法官走进鲘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据悉,原告和被告为自由恋爱,2012年二人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于2016年开始分居至今,今年3月,原告向深汕合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接到起诉状后,深汕合作区法院积极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把该案委托给特邀调解员莫道源进行初步调解。特邀调解员莫道源在认真倾听原、被告诉求后,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

调解员促进双方达成初步方案后,深汕合作区法院法官根据男方白天要上班,无法在白天进行调解的情况,选择在工作8小时外进入社区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明法释理 ,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该案中的特邀调解员莫道源是深汕合作区鲘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也是深汕合作区法院12名特邀调解员中的一员。为更好的服务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深汕合作区法院一直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0年11月30日,聘任首批具有广泛社会代表性的12名特邀调解员,接受深汕合作区法院委派或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制定《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调解规则与实务指引》,对调解工作开展和调解员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范,为深汕合作区法院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规范化指引。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成功调解案件25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深汕合作区法院将继续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选任和管理,制作要素式调解书模板,推进“调解进社区”,整合纠纷解决资源,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原题为《“8小时外”服务群众,深汕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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