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美丽海湾”建设和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 大鹏新区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连城 程思玮
2021-03-25 21:55

3月24日下午,大鹏新区召开新形势下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汇报了新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压力和挑战,提出了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与具体对策、建议。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新区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示范创建引领、创新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海洋综合治理模式、推动生态文明全民参与等五个方面,系统筹划,科学部署,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新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17.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46%,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8%,空气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市第一。建成污水管网300公里,污水收集处理率由71.5%提升至98.5%,在全市率先并提前两年半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河流平均水质全部达Ⅳ类以上,其中90%达到Ⅲ类以上,达历史监测以来最好成绩,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78.3%提升至100%。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自独立测评以来连续5年在全省127个县级评价单元中名列第一。

进入“十四五”,面对新形势,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如何在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下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提速增效、如何高位突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如何通过美丽海湾建设服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如何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落地服务绿色发展等四个重大挑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提出了以落实“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为主题,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强化“美丽海湾”建设和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激发绿色低碳的新动能,推动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再引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同时明确了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构建EOD发展模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陆海统筹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五方面的实施路径。

会上,杨军对新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表示,在新形势下,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立足“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的发展思路,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强的合力、更精准的措施,突出亮点,全力推进。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形势,增强紧迫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要落实机制,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将相关工作方案做细做实,做好统筹协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把握新区发展定位,聚焦重点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四是要突出亮点,打造大鹏品牌。积极探索大鹏特色绿色发展新路径,打造可复制、可推荐、可借鉴的大鹏品牌示范标杆。

(原标题《强化“美丽海湾”建设和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  大鹏新区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范锦桦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连城 程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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