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警方提醒:您的电动车锁好了吗?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向佳佳
2021-02-20 10:56

2月14日,家住新湖街道的余女士报警求助称,自己停放在楼下的红色电动车被盗,希望警方帮忙找回。

据了解,2月10日20时许,余女士将电动车停放在新湖街道圳美新村附近充电,临走时,将车钥匙遗留在了电动车上。2月14日7时许,余女士准备骑车去上班时发现,自己之前停放电动车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

接到报警后,光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于2月17日10时许将嫌疑人尹某抓获。据调查得知,尹某住在圳美新村附近。2月11日18时许,尹某开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在寻找充电桩充电时看到了余女士的红色电动车正在充电,上面还插着钥匙。当时,尹某并没有立即将余女士的电动车盗走,而是将自己的电动车充上电后离开。半小时后,尹某回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红色的电动车不仅没有被人取走,车上依旧插着钥匙,便趁四下无人将该电动车骑走,停放在了东莞市厚街镇一家具公司楼下。

目前,尹某(男,54岁)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电动车在楼下停放了4天都没有想起拔钥匙,警察蜀黍不禁感慨车主的心真大……春节期间,光明警方破获电动车盗窃案30余起,被盗车主大多数都是因为在停车时忘记拔钥匙或者忘记锁车。

在此,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升防盗意识,降低被盗风险。不管是电动车还是自行车,大家在停车后一定要注意锁车细节,并妥善保管好车钥匙,千万不要怕麻烦。此外,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中,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 关越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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