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司法局“一二三”工作模式,构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屏障
深法宣 通讯员 闫俊强
2021-01-26 16:17

宝安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一二三”工作模式,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屏障。

组建一支专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一是严格遴选,优选30名熟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务、具备丰富法律专业技能、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律师。二是强化监管,通过优秀律师、优秀案例评选制度,采取庭审旁听、跟踪回访、质量评估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服务态度、能力和效果进行动态监督评价,实现律师可进可出。

形成二类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精准分析体系。通过对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精准分类剖析,为受援人提供预防性、针对性、有效性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6宗277人次,其中刑事案件238宗238人次,民事案件28宗39人次。从案件类型分析,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诈骗罪等21种罪名,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劳动争议等6种纠纷类型;从法律援助介入案件阶段来看,刑事案件以审查起诉阶段居多,民事案件以仲裁阶段居多;未成年受援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占76.17%,刑事案件中男性占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中男女“七三开”,性别差异明显。

优化三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保护工作举措。一是创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模式,通过专业律师线上直播、制作普法小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例宣传。2020年由20余名专业律师共举办3场线上直播,制作20个普法小视频,吸引2万多人在线“打call”,视频播放量达11.38万人次。二是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引,结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性,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细化社会背景调查、会见、阅卷、法治帮教等环节的权益保护。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区检察院、法院、区妇联、团区委、学校等合作,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缩短案件办理流程、拓宽权益保护渠道、畅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对象范围,为其提供专业、高效、温暖的公益法律服务。

编辑 郑双喜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闫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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