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颁发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林捷兴 通讯员 程泉 左佛亮
2021-01-12 23:20

1月1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首张自主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在城市综合服务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诞生,这标志着深汕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进入新阶段,体制机制调整再迎新进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文维出席活动。

深汕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深汕合作区加速体制机制深入调整的新阶段,启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业务,将为全区相关企业依托不动产进行投融资、开展生产建设提供支撑,成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加速器,进一步推进深汕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

此次颁发证书的编号为“粤(2021)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对应的地块是一块位于深汕合作区鹅埠片区创文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4196平方米,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依法行使使用权,使用期限70年。该地块是全区重点打造的人才保障性住房项目——安居深乐村的所在地,将建设为人才社区和民生配套,助力新城“筑巢引凤”。

区住建水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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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窗口可办理如下业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和转移、抵押、变更、更正、注销登记,预告登记设立与取消等。

业务办理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旁,城市综合服务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

编辑 许舜钿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林捷兴 通讯员 程泉 左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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